
一項調查表明,目前私人購買汽車數量已占到汽車總銷售量的75%以上,私家車投保已成為車輛保險市場的主導力量。值得關注的是,車輛投保后出險索賠本是客戶的正當權益,但由于存在道德風險,加之受利益驅使,一些造假團伙制造騙假賠案騙取保險賠款的行為時有發生。據業內人士估計,車險騙賠案件數量逐步上升,騙賠手法不斷翻新,騙賠金額有所增加,車險騙假賠案占到車險賠案的15%左右,不僅影響了保險業健康有序發展,而且侵害了眾多車險客戶利益,從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。
對車險騙假賠案進行分析不難發現,不少客戶在購車或在汽車修理保養時,大都由汽車維修單位代辦了車險,一些汽修廠和汽車銷售商就以提供“交鑰匙”工程,即從出險報案、事后修理到辦理索賠一條龍服務為幌子,將客戶的身份證、保險單和車鑰匙一并要到手里,造假騙賠,謀取私利。
手法之一,擴大損失。有的車輛出險損失只有數百元,交給汽修廠后,他們派出精于此道的修理工夜晚將車開到易于造假的地段,擺上事先準備好的道具,把損壞的部件換上,然后人為制造撞車假象,再進行現場拍照,車險損失由數百元激增到數千元。有一位客戶,原本車險損失2000元,可修理廠的人告訴他能把不屬于保險事故的部件同時更換,該客戶貪圖小利就同意了,結果幾天后得到一輛修復完好的車,而2000元的車損變成5000余元。
手法之二,一次出險變多次出險。一位客戶反映,本人投保的奧迪轎車只出了一次劃痕事故,日后卻發現車身有碰撞修復痕跡。經調查發現,該車確實以碰撞事故報案修理,并由一家汽修廠領走賠款,這其中顯然存在騙賠嫌疑。經過保險公司和公安部門聯合調查,發現這家修理廠利用客戶資料造假,重復索賠,還有其他騙賠行為,當事人被判處有期徒刑,騙賠款被全部追回。2009年夏季,在天津市區某處,一家企業的圍墻上赫然寫有“嚴禁在此處造假拍攝”的警示語,路旁的電線桿和樹干上布滿了由于制造假事故現場留下的破損痕跡。經認真排查,僅一家汽車銷售商就在此處造假達數十次,令人觸目驚心。
手法之三,利用更換部件做手腳。圈內人知道,汽車部件是汽車維修行業的一塊肥肉。同一品牌、同一型號車輛的同一部件,因為原廠生產和副廠生產的區別,價格往往會有成倍的差別。以普通型桑塔納轎車為例,該車的前保險杠原廠價格為220元左右,而副廠生產的只要100元;大燈原廠生產的170元,副廠生產的只有60元。再如馬自達6型轎車的前保險杠原廠生產的1100元左右,而副廠生產的僅550元;大燈原廠生產的1613元,副廠生產的才700余元。有些汽修廠正是抓住了客戶對此缺乏識別能力的特點,以次充好,獲取利益。
手法之四,酒駕掉包。眾所周知,酒后駕車是保險條款明文規定的除外責任,然而有些汽修廠勾結社會不法分子,對酒后駕車采用“貍貓換太子”的伎倆,企圖獲得保險賠償。一個夏季夜晚,一輛進口轎車報案稱發生托底事故。保險查勘人員到達現場后,發現駕駛員既未帶駕駛證又閃爍其詞,查勘人員當即和公安部門取得聯系,共同查證,最后確認此車系幾天前駕駛員酒后駕車釀成事故,當時未報案,事后將車存放在汽車修理廠,又重新偽造了現場,企圖蒙混過關。在公安機關的教育和訓誡下,當事人隨即撤案。
手法之五,個別從事車險造假騙賠的團伙,通常用低價購買二手車,而且多為老車型、舊車型、稀少車型和進口車型,再用假交易發票高保額投保,待保險單生效后,制造假事故現場,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大大高于實際購買價的保額賠償,以騙取高額賠款。曾有一輛進口福特轎車報案稱在立交橋下起火,全車損毀。保險人員在對此案查勘調查時接到舉報,該車有騙賠嫌疑。保險公司隨即會同公安部門深入調查,發現該車是當事人花了3萬多元買的二手車,此次起火按照其投保金額索賠40萬元,屬于典型的低值高保,同時不排除有人將此車拖到事發地后人為操作造成短路起火,存在騙賠之嫌,當即予以拒賠。